贾跃亭:梦想不会窒息,但可以破产
2019-10-13 11: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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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巴九灵  来源:吴晓波频道 

债务问题就像是一种病,周而复始地发生。

——桥水基金创始人瑞·达里欧

贾跃亭喜欢《野子》这首歌,里面有一句歌词:“怎么大风越狠,我心越荡”,仿佛正是他的写照。只不过,风一大,也会吹倒舞榭歌台的风流。

10月11日,有媒体曝出贾跃亭正在美国法庭申请个人破产重组的新闻。根据贾跃亭向美国法庭提交的文件,他将把全部资产通过债权人信托的方式转让给债权人,其中也包括电动汽车品牌Faraday Future(FF)的股权。

这意味着,自乐视危机爆发以来,一直被当成还款希望的FF不再属于贾跃亭所有。但步步紧逼的催债人在拿到FF等资产后,立场也会有所转变——FF发展越好,其股权价值就越高,债权人通过信托资产能拿到的钱也越多。

实际上,FF此前的人事变动已经透露出一些与贾跃亭进行分割的信号。

今年9月,FF宣布任命拜腾汽车创始人毕福康为CEO,贾跃亭则转任FF的首席产品和用户官。

此前,因为贾跃亭声称会对国内的债务负责到底,外界对参与FF的融资一直心存疑虑——如果投进来的钱被用于还债,那不是相当于打了水漂?

根据乐视网在10月8日发布的公告,截至今年上半年,贾跃亭对乐视网的欠款余额为约 19.85 亿元;乐视网应付供应商及服务商的欠款约为32.03亿元,而公司对外的长短期借款金额为5.55 亿元,其他流动负债 33.04 亿元。

这些金额加起来,仅上市公司层面,贾跃亭就需要掏出90亿元资金。

所以,在贾跃亭2017年赴美造车以来,FF完成的融资寥寥。首轮是2018年恒大参与的20亿美元融资,最后不欢而散;随后便只有第九城市以合资公司形式注入6亿美元,以及美国商业银行Birch Lake领投的2.25亿美元债权及信托融资。

在贾跃亭完成个人破产重组及债权人信托这一方案后,暂时摆脱还款压力的FF终于可以好好想想融资和发展的问题。

凑巧的是,在贾跃亭申请破产的两天前,也就是10月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情况。

在该案例中,债务人蔡某因无力承担巨额债务,最终的清偿方案为蔡某按1.5%的比例,在18个月内一次性还清债款。总计214万的债务最后只需归还3.2万余元。

假如国内的个人破产制度早几年出台,或许贾跃亭就不必远渡重洋。无论是融资还是市场方面,一个中国人在美国造车总不如在国内造车实现的概率大。

那么,贾跃亭在美申请个人破产,能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为什么贾跃亭选择在这个时刻申请破产,FF汽车接下来会如何?让我们看看大头怎么说。

从现有迹象来看,贾跃亭是想还钱的。

9月4日,贾跃亭宣布辞去FF的CEO职务,任命毕福康博士继任,并将公司的顶层治理权交给了“合伙人委员会”。

在公司股权变更的同时,贾跃亭决定用自己在FF的股份成立基金用于还债,这一次申请个人破产的举动,可以视作加速还债行为的一项举措。

因此,我认为,这一做法表明,在如今已经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贾跃亭还是希望倾尽所能,修复自己的信用。

在国内,他的债务已经通过股票冻结等方式,去填补窟窿。根据此前媒体报道,他已偿还了超过30亿美元的国内债务。

如今则进一步拿出了自己在国外的资产继续推进此事。

他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这种方式,就是在此背景下发生的。我们也可以将其视作是一项走投无路的无奈之举,因为他个人名下,除了刚才提到的FF股权,已经没有任何可以用来偿还的资产了。

当然,这一做法最终能不能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从出发点来说,目前来看是可取的。但是这笔信托基金能够还钱的前提,是他的造车梦想FF项目能够继续下去,并再度获得融资。毕竟FF从车的表现力和技术来看,仍处于行业领先,因此并非没有转机。

不过,就目前的行业形势看,FF也面临着重大挑战。

全球电动车行业遭遇增长困境,前不久戴森宣布放弃投了25亿美元的电动车项目,国内的蔚来汽车、威马汽车、力帆等也遭逢困境,甚至有年底破产的谣言传出,从侧面反映了行业的寒冬,这也同样会波及FF项目的推进。

因此,就算贾跃亭在努力还钱,但光有态度不能实现,依然于事无补,甚至只会进一步损害个人公信力,我们只能祝他好运。

贾跃亭这件事,意味着从乐视爆发危机到现在,终于进入到了最终章,但一切的一切,无论是逆风翻盘,还是就此完结,最后都需要看FF的未来表现。

一切还是回到了原点。

贾跃亭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重组,通过将个人的股份、财产等交由信托来打理,通过处置信托财产及其收益来偿还债务。本人认为,这一做法对债权人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利。

对贾跃亭个人也有好处,可以不再受法院执行的困扰,还可以脱开身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当然,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有个人收入,超出一定额度部分还需要用来偿还债务。

由于贾跃亭是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重组,某种程度上不会影响中国法院对他在中国境内财产的强制执行。但当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执行的个人财产时,与他个人相关的执行案件也会终止执行,不过这与他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重组没有直接关系。

就目前来说,美国的个人破产制度已比较成熟和完善,而中国在个人破产方面,虽然经历了二十年多年的探讨,但一直没有立法,目前有关个人破产的司法实践有利于推动立法进程。

前不久,浙江温州平阳法院实施了第一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被称作我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其做法实质便是参照了有关个人破产的做法。

我认为中国的个人破产立法很有必要。很多企业破产案件中,虽然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了结了债务,但由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贷款时,往往需要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导致的结果是,这些人的个人财产也已经被用于归还公司债务,虽公司破产,但作为担保人的个人债务依然存在,这些债务并未了结。

而法院采取的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更影响了这些个人的正常生活和再经营,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其东山再起。

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就会好很多,公司破产后再通过个人破产,可以实现债务的真正了结。

由于这几年个人银行账户的联网、房产信息联网等措施的被告,对个人资产和信用的掌控已基本上可以做到。希望通过个人破产而逃避债务的机会也变得更小,使中国在个人破产立法的方面基础条件也越来越成熟。

最终通过个人破产制度来了结个人债务和公司债务,会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处理方式。

贾跃亭是在美国申请破产重组,目的是让债主不再对他个人追责,债权都转移到了理论上的资产FF汽车公司了,这样贾跃亭个人和债主理论上目标就一致了:发展好FF。

当然,这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实际情况肯定比这复杂,外界没有足够信息,只能去猜测。个人相信以贾跃亭的复杂情况,肯定不是这么简单,这更像一种逃避责任的法律操作。

贾跃亭这时忽然出来申请破产,肯定是因为债权人不断地给他施加压力,所以需要给出一个说法。

贾跃亭在中国的债务,肯定和美国的处理办法不一样。贾跃亭在中国的财经操作,情况实在是太复杂。他在中国申请破产,被他忽悠了巨资的中国债主也不可能就不追究了,所以他才不敢回国。

不管贾跃亭在美国还是在中国搞这类“法律操作”,或者可能的“金融操作”,他个人的信誉都已经破产,无法再翻身了。

FF汽车未来难以看好,因为贾跃亭的一系列操作,主要以倒腾钱为主,没看出有多少造车卖车的实际进展。

今年7月,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之后,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已经迈出了制度探索的一大步,尤其今年10月温州平阳县法院已经办结的一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更是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对贾跃亭而言,如果之前滞留美国不归,尚且可以以国内缺乏个人破产制度导致没有破局之策为借口,在如今国内已经进行了制度探索之后,继续滞留美国,且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一定是不合适的。

毕竟,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因为在中国境内的经营行为导致的债务,在没有对管辖和适用法律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能且只能适用中国法律解决。

贾跃亭这次在美国的个人破产申请,囿于两国的法律规则差异及他的中国公民身份及债权人大多在中国等因素,从根本上必然不能够保障债权人尤其是在中国国内债权人的利益。

所以,贾跃亭若要彻底解决他的个人债务问题,不论其在美国的个人破产能否推进,都必然要回到国内来面对和接受中国法律的裁判,用中国的规则制度比如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方式解决问题,这才是正道。

当然,唯有从立法层面完善个人破产制度,才是解决类似贾跃亭困境的王道。

以研究债务而闻名的经济学家明斯基曾将债务分成三类:

第一类是对冲性融资(Hedge finance)。债务人稳健保守,他们获得的现金流,可以正常还本付息。

第二类是投机性融资(Speculative finance)。债务人的现金流足够付利息,却无法归还本金。只能不断借新债还旧债。

第三类是庞氏融资(Ponzi finance)。债务人的现金流,连利息也还不上,差额需要动用本金来支付,基本就是骗局。

回过头来看,乐视的融资显然不是第一类。但在借贷发生前,放贷的人并不确定这次借出去的钱究竟是哪一种融资;贷款的人或许清楚,或许自己也不清楚。经济环境不同,归还债务的概率也不同。

贷到款的企业家一旦发现融资逐渐演变成投机性或是庞氏融资,无法还款之下,只能选择跑路。最后出现的结果,是银行等机构将贷款向大企业倾斜。

而个人破产制度的出台,起码可以让第二类融资者在跑路之外,有更好的办法应对债务;另一方面,有了明确的破产程序,银行也不至于颗粒无收。而交易成本降低之后,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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